隆回县人民医院廉洁承诺书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清廉湖南、清廉邵阳清廉隆回建设要求,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隆回县人民医院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廉洁建设和行风建设各项规定,深入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遵法守法、廉洁从医的自觉性。持续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
二、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和意识。加强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恪守医德,诚信服务。
三、严格遵守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依法开展医药购销业务事项,严格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保证不搞违法乱纪活动,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拒绝接受医药、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及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和回扣等。
五、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拒绝收受有关企业和经营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和回扣等。
六、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入账,不私设小金库。
七、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红包”、物品和宴请等。
八、严格执行院务公开制度,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医院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不售假、劣药品,不准收取开药、检查、开单提成,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杜绝过度医疗。
以上承诺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及社会各界的评议、检查和监督。对发现收受医药回扣、红包及各种违规违纪现象者,一经查实,除本年度医德考核不合格外,医院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应行政、经济处罚、纪律处分和法律责任。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我们的承诺进行监督,也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
监督电话:0739-8232007
承诺单位:隆回县人民医院
2021年10月20日